且看越方如的屁屁,是大是小? - [HI-ON]鯨魚網站: "且看越方如的屁屁,是大是小?
漢堡2009/02/13
今天自由時報的新聞,專查大屁屁不查小屁屁的監察院對特扁組提出糾正;糾正案的其中一部份,是:
特扁組偵辦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期間,朱朝亮、吳文忠兩位偵辦檢察官,與陳前總統於去年七月二十七日同時出現在觀自在蘭若精舍法會現場,未能立即離去或採取必要適當措施,卻仍坐下寒暄。朱朝亮在非偵訊情況下,先後透過與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不相干的曾勁元檢察官及張瑋津,轉達希望陳前總統低調接受司法調查,其後更與陳前總統通電話二次。監委認為,偵辦案件的檢察官未經正當程序私下接觸被告,且由不明身分及意圖的第三人穿梭其間,不符合檢察官守則與法律人職業倫理。
就糾正文的內容來看,朱朝亮、吳文忠兩位檢察官的行為,不涉違法問題,純屬未與被告保持距離、甚至私下接觸,就已被認為是不符合檢察官守則與法律人職業倫理了。
那麼,不健忘的話,去年十一月間有另一則特扁組的消息,關鍵人物越方如檢察官曾有一句名言:「我不是綠色不是藍色,而是正義的顏色。」可是我怎麼聽,這句話都像是
南斗水鳥拳.jpg
啊,不,這不是重點;來看一下當時的報導。
扁密帳╱辜仲諒1億交保 未限制住居、出境
2008/11/25 10:12:06 東森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檢方調查龍潭購地弊案,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24日上午自日返台投案,上銬接受特扁組偵訊,經過12小時訊問後,檢方以1億元交保……...逃日本已經2年多,辜仲諒24日上午10時20分搭乘私人飛機從日本秘密返台,由特扁組檢察官越方如等檢方人員,直接從機場將他戴上手銬帶回特偵組偵訊;這次辜仲諒願意帶著通緝之身回國,關鍵在於特扁組不斷透過關係跟他喊話,策動他回台投案,陳雲南表示,辜仲諒是以被告身分應訊,為了有助於查案,檢察總長陳聰明已經與相關檢察首長達成共識,將辜仲諒相關司法案件移轉至最高檢察署偵辦。
為什麼特扁組有辦法讓辜仲諒逃亡兩年後回台?商業週刊有一則內幕報導,全文附在最末;重點是,特扁組主要偵辦二次金改的檢察官越方如在去年11月12日赴日,在東京停留兩天,往返辜仲諒日本住處四次,最後還是達成三項默契協議:一不收押,二不限制出境,三是辜仲諒涉及的六案並陳,共同審理;以換取辜仲諒對二次金改案的配合。
那我們就要問了,越檢赴日見辜仲諒,辜仲諒是不是被告?越檢在非開庭偵訊的場合、在被告的家中會見被告,算不算是正當、正式的程序?如果都是的話,越檢是不是也違背了檢察官守則與法律人職業倫理?
更別提辜仲諒所涉各案,確實已由地檢署移給高檢署;事先私下和被告談好其案件將如何處理,那麼特扁組和高檢署會不會有枉法的嫌疑?瓜田李下,正如糾正案文所言,「實難杜悠悠之口」勒。
平平是特扁組的檢察官,監察院昨天既然對其中兩位提出糾正,會不會進一步對越方如檢察官加以調查?要看越檢的屁屁是大是小才能決定吧。
商業週刊
關鍵13天:辜仲諒返台內幕
商業週刊 更新日期:'2008/11/26 16:27' 文/林瑩秋、江元慶、溫建勳
步出私人專機VJS656的那一刻,辜仲諒還是被註銷中華民國護照的「通緝犯」。
那一天阿扁被收押,24小時不到,檢察官在東京密會辜仲諒…..13天後一架專機,飛抵桃園機場。辜仲諒回來了!他提了什麼要求,讓情勢大逆轉?為何一樁土地案,讓通緝犯變回銀行家?
步出私人專機VJS656的那一刻,他還是被註銷中華民國護照的「通緝犯」。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上接近十點,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的專機,低調從東京回到桃園機場,結束七百二十天的逃亡日子。
然而,各界不解:既已選擇逃亡,辜仲諒為何要回來?
事情發展的急轉直下,關鍵就在於十月二十日,辜仲諒的叔叔、台泥董事長辜成允主動向特偵組坦承,在龍潭購地案中,他送了四億元「佣金」給扁家,而把案子轉介紹給他的就是辜仲諒。辜仲諒與吳淑珍特助蔡銘哲說好,他只是依約依購地進度分批執行匯錢。
辜成允開的第一槍,不但把整個辜家兩房與扁家的政商關係,一次全部攤開,而且龍潭案,一連串的矛頭轉向辜仲諒,辜仲諒為何是中間人?他和陳水扁家是什麼樣的關係?為何又要轉介給辜成允?而全案八十億元轉介的五%佣金四億元,他知道嗎?
特偵組既然從辜成允口中得知辜仲諒的角色,自然也希望能循著辜仲諒這條線,找到扁家的線頭,讓案情有所突破。
檢調緊鑼密鼓一天一天收網,十月二十四日,檢方出手。在特偵組大動作搜索中信、開發金、元大三大金控後,主動約談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見過大風大浪,身經百戰的他,進入特偵組依然很鎮定,而且很進入狀況的表示:「我要他(辜仲諒)回來,他就一定會回來,但他到底做了什麼事?你們要辦他什麼案?我並不知道!」
不過,當特偵組一路攤開各種匯款及龍潭購地案的紀錄,據轉述,當辜濂松聽到、看到這麼多東西,臉色大變,有好幾分鐘說不出話來。
此時,特偵組打出「企業自首可以免刑」,意即如果去日兩年的辜仲諒此時願意回來,而且對各界最關注的扁家受賄及海外洗錢等案有所貢獻的話,或許可以讓通緝不得歸的辜仲諒,反有脫身的機會。就是這場密談,埋下辜仲諒回台的伏筆,而有之後的「辜仲諒返台關鍵十三天」。
十一月十一日,前總統陳水扁因多案涉嫌收賄及貪污,被聲請羈押。這一天,當陳水扁聲押後被漏夜偵訊時,聲押庭破天荒開了十一個小時,直到十二日清晨七點多才裁決羈押。但主要的聲押檢察官中,越方如在凌晨四點鐘就悄悄退席,由朱朝亮頂替。
這位女檢察官越方如,在阿扁案中主要偵辦「二次金改」。當時兆豐金就是在二次金改政策下,被各方最覬覦的合併對象,覬覦者包括中信金,才會引發後續大風雨。她對於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紅火案十分熟稔。在這麼重要的聲押過程中,越方如竟然先行退席?
其實,因為她佈局的另一線索正在開展。檢方兵分兩路,因為扁案必須突破更重要的關鍵人,而辜仲諒顯然是關鍵的最後一塊拼圖。於是,就在檢方收押陳水扁的二十四小時內,她束裝前往日本,密訪的對象就是住在日本郊區,東京都世田谷區上野毛車站一帶的辜仲諒。
越方如在東京停留兩天,往返辜仲諒日本住處四次,希望在辜身上盡速找到答案,讓扁案也能迅速偵結。而收押陳水扁後,特偵組偵辦扁案的壓力,頓時也給了辜仲諒「解套通緝犯身份」的談判空間。
在上野毛的住宅中,辜仲諒提出回台自首的三個條件:第一,不限製出境;第二,不上手銬;第三不收押。至於交保金不管多少,他都沒有意見。
一個逃亡海外的通緝犯,為何返抵國門可以不被羈押?而且也沒限制居住範圍?
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莊柏毅指出,一般通緝犯因為已有逃亡事實才會被通緝,所以就訊後,多數都會收押,但辜仲諒這個案子,明顯是雙方談好的特例,而且沒有限制住居,能夠在報備下出國探視兒子,更是特例中的特例。
鴻建法律事務所律師鄧翊鴻也表示這不常見,「是辜仲諒對特偵組辦案有貢獻,雙方有默契,事先安排好的!」
不過,法律賦予檢察官這項權力的裁奪權。基於辦案的急迫性,特偵組為了換取辜仲諒的更大合作可能,給予相當的禮遇。
兩天的東京密會,雙方雖然各自攻防,但知情人士表示,最後還是達成三項默契協議:一不收押,二不限製出境,三是辜仲諒涉及的六案並陳,共同審理。
雙方取得共識後,越方如即刻飛回台灣,佈局關鍵人物辜仲諒的回台。
一位法界人士因此形容:辜仲諒律師採取的策略應該是,把辜仲諒和中信金幹部,在「紅火案」中被檢察官指控的背信行為,解釋成「是為了行賄」,如此一來,就能讓整個案子完全翻盤,靠著做證扁家收賄,將原本看似無解的背信罪,從中找到解方。
檢察官的策略,與辜仲諒的盤算,在「扁家收賄案」上找到了交集。因此,雖然辜仲諒銬著手銬踏進特偵組,歷經十二個小時的偵訊,但是,最終結果卻是依雙方「東京密會」的協商默契,照劇本一路演出到底。
這晚十一點零五分,在偵訊十二個小時後,他被以一億元交保。辜仲諒終於回到兩年未踏進的台北士東路千坪豪宅中,依習俗吃了一碗豬腳麵線,度過他生命中最關鍵的一天。
困擾他兩年的通緝犯身份被解套了,這是辜仲諒回台的第一步。同時他也帶回兩大影響:一,前任元首涉嫌收賄案的突破;二,中信金控兩年前意外受挫的接班問題,也可明朗化。
風風雨雨中,辜仲諒回來了,通緝犯變回銀行家。此刻,全台灣大概沒有誰敢說,不認識辜仲諒了。接下來,漫長的司法之路才正開始。
□ 〔 資料來源: 漢堡挑軟的吃 | 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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