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自由電子報 - <北社評論>看阿扁這一招

自由電子報 - <北社評論>看阿扁這一招: "陳前總統日前透過「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的美籍律師團,以「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身分向美國華盛頓聯邦軍事上訴法庭控告美國國防部長蓋茨和美國總統歐巴瑪,要他們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啟動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重新審判。阿扁總統的驚人之舉應有助於釐清「台灣人是什麼人?」的世紀大哉問。

雖然台灣擁有自己的土地、固定的人口、有效的政府,及國際交往能力等四個條件,符合蒙特維多公約所定義的國家要件;雖然國際外交承認不影響一個國家存在的客觀事實,但不被國際承認擁有領土主權卻是使台灣面臨存亡危機的關鍵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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